Friday 13 May 2011

學與識

「凡是一字,當明六義:一此字如何寫,二此字如何讀,三此字如何講,四此字為何如此寫,五此字為何如此讀,六此字為何如此講。此六義有一不明,不得云識此字。」
柳曾符先生寫文章說,自己姓柳,而不識柳字,蓋做不到此六義也。
他當老師,公告學生說:「有不識之字,勿問吾,我不識字。」

沒關係,柳先生,我也不識字。
哈哈
http://mpctbj.blogspot.com/2010/07/blog-pos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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